为进一步维护医保基金安全,加强医保组织管理,避免欺诈骗保事件的发生,我院在收到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》文件要求后,院领导高度重视,于11月9日组织医保部、药务部、医务部、信息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。
会议要求在11月30日前完成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发生费用的检查,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就诊信息录入、合理医疗、居民医保参保、医保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,贯彻落实好医保药品、医疗服务项目、医用耗材等编码准确对应国家编码的工作,审核限制支付类药品是否按药品目录限制支付范围的使用管理情况。同时强化服务协议管理,一方面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回头看,针对问题查看整改落实情况,结合服务协议和文件规定检查履约情况;另一方面在日常经办过程中也要加强费用审核,对发现的疑点问题做好及时处理。
会上高瑞东副书记强调:医疗保险基金是国家为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,我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,在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中要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,取得医保监管成效,并建立医保工作的长效机制,形成常态化、规范化、标准化管理,以确保医疗保险基金使用合理、规范和安全。(耿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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